问题 | 大连社保转移流程 |
释义 | 转入: 1、省外已参保事业单位转入: (1)参保人员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用人单位(参保人员)持办理材料到账户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手续。 (2)账户管理部门审核资料,审核通过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收函交用人单位(参保人员); (3)参保人员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2、省内已参保事业单位转入: (1)参保人员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用人单位(参保人员)持办理材料到个人账户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入手续。 (2)账户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出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收函交用人单位(参保人员) (3)参保人员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3、本地区事业单位转入: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保险部办理转出并在用人单位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账户管理部门每月定期接收《大连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基金)转移单并予以审核,在接收之日30个工作日内录入转入数据。 4、本地区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转入机关事业单位: (1)申请人持办理材料到机关事业保险部门申请办理; (2)经机关事业保险部门确认后,持表单到账户管理部门打印《个人缴费明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单(本地区事业)后,送交机关事业保险部门。转出: 1、转出到省内已参保事业单位: (1)用人单位(参保人员)持办理材料到账户管理部申请转出至省内已参保机关事业单位; (2)账户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单(省内事业)(一式四联)和个人账户明细表,返给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转移单(省内事业)两联; (3)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到财务部门办理基金转移的相关手续。 2、转出到省外已参保事业单位:用人单位(参保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账户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转出至跨省事业单位,打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单(省外、跨地区事业)及《个人缴费明细,携带到转入地社保办理转移业务。 3、转出到本地区事业单位: (1)用人单位(参保人员)持办理材料到账户管理部门提出转出至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申请; (2)账户管理部门审核材料,审核通过的打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单(本地区事业)(一式四联)和《个人账户明细表,返给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两联; (3)每月末,账户管理部门与机关事业保险部统一交接当月转移人员明细。 4、机关事业单位转出至其它地区参保:用人单位或参保个人办理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机关事业保险部门申请办理转出业务。 5、机关事业单位转出至本地用人单位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用人单位持《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到社保经办机构机关事业保险部门申请办理转出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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