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公租房一类保障家庭收入标准: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 2、公租房二类保障家庭收入标准:一人户家庭每年25587元/人(每月2132元/人)、二人户家庭每年21651元/人(每月1804元/人)、三人及以上家庭每年19683元/人(每月1640元/人); 3、公租房三类保障家庭收入标准:每年32523元/人(每月2711元/人) ; 4、公租房四类保障家庭收入标准:每年39365元/人(每月3280元/人)。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