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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超生了送养可以吗
释义
    法律分析:超生了送养的可以。目前我国促进三胎政策,且已经取消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制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等情况下,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收养小孩被收养人需要什么条件
    收养小孩被收养人要满足的条件是:
    1、必须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范围内的人员;
    2、不满十四周岁。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其他条件。
    二、儿童福利院到底怎么收养
    (1)无子女,如果收养人自愿收养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弃童的,不受“无子女才能收养子女”的条件限制;(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二)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三)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三、户口过继的条件
    1、被收养人条件:(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收养人条件:(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三十周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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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3 9:3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