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闲散用地是指什么样的 |
释义 | 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 一、房子土地使用期限到了怎么办 房子分为住宅建设用地和非住宅建设用地,不同土地使用期到期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从约;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商品房用于非住宅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方式如下: 1.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2.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二、怎么把建设用地转为农用地 把建设用地转为农用地的方式如下: 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2、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批; 3、供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第三条闲置土地处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遵循依法依规、促进利用、保障权益、信息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调查认定和处置闲置土地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