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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出租
释义
    

法律主观: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经集体批准可以出租。出租不发生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权人主体的改变,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因出租人无住房而要求解除租赁关系的,应当准许。
    

法律客观: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第九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以内,四人的农户100㎡以内,五人的农户110㎡以内;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以内。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实施旧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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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6:3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