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判断是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 |
释义 | 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主要是负有防火安全职责的单位负责人员; 2、行为人必须具有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的行为; 3、必须是造成严重后果。 一、消防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 消防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行政拘留等五类。 1、警告 警告是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对有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警告,声明其有违法行为,通过对其名誉、荣誉、信誉等的影响,引起其精神上的警惕,使其不再违法的一种处罚形式,属于申诫罚,警告主要适用于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轻微或者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行为。 2、罚款 罚款是行政机关依法强制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一种处罚,属于财产罚。被处罚款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的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3、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从事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禁止的行为所带来的收益和财物无偿收归国有的处罚。 4、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 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对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剥夺其在一定期限内从事某项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权利的行政处罚。责令停止施工是指公安消防机构对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或者不合格的装修、装饰材料施工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而给予的一种处罚。责令停止使用是指公安消防机构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等行为所给予的一种处罚。 5、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的人依法在一定时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被处罚人接到裁决书后,应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拘留。 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从哪一年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自1998年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8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公布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单位防火巡查的具体内容如下: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情况;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7、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9、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10、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12、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1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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