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合同的区别 |
释义 |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劳动合同终止则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自动归于消灭,或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灭的情形。劳动合同终止主要是基于某种法定事实的出现,其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意思表示,只要法定事实出现,一般情况下,都会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消灭。 一、怎样区分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 根据我们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而言,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终止的区别:首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同,终止是出现一些法定情形,劳动合同不得不消灭,没有当事人意思表示,其次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起点不同。最后是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履行法定程序不同。 二、哪些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呢 依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 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的行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消灭。规定的情形;非过失性辞退是指非因职工原因由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非过失性辞退情况):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2、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富余职工辞职劳动关系解除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被裁员人员即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 3、事实劳动关系将退出历史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解除。 4、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劳动法》第27条对此类劳动合同的解除作了明确规定。企业富余人员辞职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是允许的,同样也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劳动法》第23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终止,即“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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