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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大病怎样申请办低保
释义
    1、登记
    所有的大病患者,一旦住院后,必须尽快将诊断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等材料,送所住医院医保科登记、审验,以免影响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
    2、申报并初审
    申请肝硬化等23种病的门诊报销,参保居民要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及申报病种所需材料于每年5月、11月到规定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
    3、审核
    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4、报销
    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补助金。
    患有大病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以下流程申请低保:向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将资料提交给政府机关进行初审;政府组织人员对当事人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即可以对低保待遇进行审批。
    医疗补助,亦称医疗照顾,是指受保人可以享受的疾病医疗服务。各国疾病保险为受保人提供医疗服务的种类不尽相同,但一般都包括普通各种医生的治疗,一定的住院治疗,以及必要的药品供应。有的国家还规定可提供专科医生、外科手术、产科护理、牙科治疗,以及范围较广的药品和某些供病人使用的辅助器械。
    综上所述,大病患者根据相应的步骤办理低保即可。
    【法律依据】: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第五条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可以由其中一个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的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均不一致的,可由任一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资金发放等工作由申请受理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其他有关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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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23:3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