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疫情期间出行防控措施 |
释义 | 法律分析:城市轨道交通:加强站台和车厢通风,做好清洁消毒;合理组织运力,降低车厢拥挤度;乘客、工作人员戴口罩。 出租汽车:加强通风,空调采用外循环;做好清洁消毒;优先采用移动支付;司机及乘客全程戴口罩;尽量后排落座。 回国人员转运车辆:加强工作人员个人防护;转运过程中,及时对污染物及污染部位进行清洁消毒;转运结束后,及时对车辆进行清洁消毒;乘客全程佩戴口罩。 社区:社区工作人员上岗前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垃圾日产日清;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减少聚集;协调社区内各单位联防联控工作的安排和落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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