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是夫妻。 夫妻股东与普通股东是一样的,各自依法享有法律赋予的股东权益。但在实务中,夫妻股东很难从法律上明确界定其股东财产。如不能有效证明夫妻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需承担人格混同的连带赔偿责任。 一、公司之前的债务后来的股东有责任吗 如果公司出现负债的情况,作为公司的股东是否应承担责任是众多债权人及公司股东都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那么,就公司的负债而言,公司和股东是如何处理负债的,这是公司经营需要明确的问题,今天我们就来具体谈一下公司负债,股东是否有责任的问题。公司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独立的,公司负债与公司股东没有任何联系,也就是说,当公司出现负债时,应当先以公司财产清偿债务,不足部分再根据股东出资的具体情况向股东追偿,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例外情况,如果公司出现人格混同时,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股东对公司负债则应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东连带清偿比例怎么确定 股东连带清偿比例的确定视情况而定。如公司偿还的,股东应当按照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务负责,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购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身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法人负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责任 有限公司法人承担有限责任。法定代表人虽然是代表行使公司职权的代表人,但也是其中的股东之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时,法定代表人与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