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消费者选择无理由退货的运费的承担者是:有约从约;如果无约定,是消费者的问题导致退货行为的产生,运费就由消费者承担,反之由商家承担。如果商家因为退货问题造成收货人人身损害的,还可以要求商家予以侵权赔偿。 法律客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