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8个自由贸易区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上海自由贸易区、广东自由贸易区、天津自由贸易区、福建自由贸易区、辽宁自由贸易区、浙江自由贸易区、河南自由贸易区、湖北自由贸易区、重庆自由贸易区、四川自由贸易区、陕西自由贸易区、海南自由贸易区、山东自由贸易区、江苏自由贸易区、广西自由贸易区、河北自由贸易区、云南自由贸易区、黑龙江自由贸易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十四条 国家准许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基于监测进出口情况的需要,可以对部分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并公布其目录。实行自动许可的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提出自动许可申请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应当予以许可;未办理自动许可手续的,海关不予放行进出口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