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市人才引进补贴 |
释义 | 深圳市人才补贴如下: 1、租房补贴; 补贴标准: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 2、租房与生活补贴; 补贴标准:本科:6000元/人;硕士:9000元/人;博士:12000元/人 3、未就业毕业生补贴。 补贴标准:3000元 深圳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条件如下: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2、年龄条件: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即截至引进前一年度12月31日满足年龄要求); 3、发放条件:具有深圳户籍;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综上所述,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为: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具有深圳户籍;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 【法律依据】: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制度,通过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提供就业岗位信息、组织技能培训等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第五十七条 职业中介机构为特定对象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的,可以按照规定给予补贴。可以给予补贴的公益性就业服务的范围、对象、服务效果和补贴办法,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在公益性岗位上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岗位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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