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驾驶证扣分新规定是:1、饮酒驾车、驾驶不符合车型的机动车、校车载人超过核载20%等一次记12分;2、暂扣驾驶证驾车、违反信号灯驾驶等一次记6分;3、高速路驾驶低于最低时速、尚未定期安全检查等一次记3分;4、未按规行车、妨碍安全驾驶等一次记2分;5、不按规使用灯光、会车、未携带驾驶证等一次记1分。因此,作为驾驶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驾驶机动车,维护道路安全。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第六十六条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