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的条件主要有: 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2、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3、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文件无虚假记载; 4、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