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可以并处吗 |
释义 | 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是能并处的。行政处罚属于承担行政责任,而刑事处罚属于承担刑事责任,二者是不同的;但是对于同一个行为,依法应受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其中的拘留可以与拘役或有期徒刑向折抵,而罚款可以与罚金相折抵。 一、行政拘留一定要拘留吗 不一定吧。根据规定,治安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和行政拘留。只有公安机关决定行政拘留的才依法予以拘留。期限不超过十五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二、拉皮条可以坐牢吗? 1、涉嫌介绍卖淫一般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行政拘留和罚款。如果情节严重,则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帮助介绍嫖客,涉嫌刑事犯罪,属于刑事案件,如犯罪事实成立,应当判处刑罚。 2、《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一般来说如果情节比较轻的话,就不用坐牢,就是行政拘留以及罚款,但是如果涉及刑事处罚的话,就一定会坐牢并且处罚金。 三、法人逃税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四)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五)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相勾结,构成本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六)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行政机关尚未给予当事人罚款的,不再给予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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