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啥死亡人数不超36人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是因为超过36人,就属于特别重大的事故。1,不是没超过,而是要考虑社会影响,我国劳动法与劳动保障法明文规定,死亡人数在3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在1亿以上就为特大事故但实际又更多人,也会报低于这个数字.2,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条 国家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教育的公益宣传。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医学院校应当加强预防医学教育和科学研究,对在校学生以及其他与传染病防治相关人员进行预防医学教育和培训,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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