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媳能继承公公房子吗 |
释义 | 儿媳是否能继承公公房子,具体如下: 1、一般情况下儿媳妇没有继承公婆房产的权力; 2、如果儿媳失去了丈夫且未改嫁或者改嫁之后仍然对原公婆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不仅对公婆的遗产享有继承权,而且法律规定其为第1顺序继承人。即在此种情况下,如果没有遗赠抚养协议以及遗嘱,儿媳就是第1顺位继承人。 构成遗产必须满足的条件: 1、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 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 2、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包括作为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债权,还包括知识产权、股权等各种复合权中的财产权利部分; 3、遗产必须是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有些财产依其人身专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不得继承。如养老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死亡后则该种权利归于消灭; 4、遗产的形态不以死者死亡时遗留下的状态为限,从死者遗留下的财产衍生出的财产或替代财产均为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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