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包员工劳动仲裁告谁 |
释义 | 外包员工劳动仲裁可以告劳动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 劳动者以劳务派遣的形式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务的情况下,如果由于用工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损害,劳动者不仅可以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企业,作为被告,还可以同时将具体用工的单位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与劳务派遣企业共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由于用工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劳动者可以采取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实际用工单位与受派遣的劳动者二者之间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为其提供了劳动,受用工单位的指挥管理,用工单位对劳动者负有安全生产保障义务,涉及劳动者劳动仲裁和诉讼,可以追加用工单位为共同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外包单位具有用人单位主体资格,当事人与发包单位不具有劳动关系;或当事人诉发包单位则不符合劳动仲裁的受理条件,仲裁庭可以不受理。但当事人有与外包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据的,可以以外包单位为被诉人,申请劳动仲裁。 二、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仲裁流程 1.提交书面劳动仲裁申请; 2.等待申请审核,拿《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开庭通知》; 3.劳动仲裁调解庭调解; 4.开庭审理,冲裁裁决; 5.拿仲裁裁决书; 6.对结果不服可起诉; 7.获得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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