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房子写两个人的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婚前买房子写两个人的名字,不一定是共同财产。 如果该房产是夫妻中的一方全资购买,即使加上了双方的名字,那么也是个人财产。但是如果该房子是夫妻双方在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并且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贷的,那么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婚前一方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的名下; 2、婚前一方由父母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额名下; 3、婚前一方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 4、婚前准夫妻双方一起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的名下; 5、婚前由其中一方先付首付,婚后双方再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的名下; 6、婚前一方由父母进行贷款买房,产权登记其中在一方父母的名下,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款。若是在婚前由一方父母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买房一方父母的名下,那么产权肯定归一方父母,跟夫妻双方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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