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对于重疾的定义可能存在差异,但若确诊为重病肌无力,应属于重疾范畴。理赔是否受影响取决于合同条款及是否存在保险欺诈行为。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五十二条: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人损失的,保险人应当依法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2. 《保险法》第二十八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自愿、诚信原则。 3. 《保险法》第五条:保险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保险合同的约定,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服务。 4.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被保险人故意制造、故意贿赂、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保险金的,保险人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5.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所述“重大疾病”是指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首次确诊患有本合同所列明的疾病。 6.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十三条: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故意提供虚假资料或者故意隐瞒重要情况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责任,已支付的保险费不予退还。 综上所述,在确诊为重病肌无力的情况下,应属于重疾范畴,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若被保险人存在保险欺诈行为,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