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人打伤了怎么做伤情鉴定 |
释义 | 被人打伤了做伤情鉴定可以如下操作: 1、发生伤害案件后,当事人首先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后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需求; 2、伤者在得到委托书后,要亲自前往当地的法医门诊,凭委托书向法医提出鉴定要求; 3、在法医门诊进行完检查确诊完毕后,伤者即需要等待法医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文书; 4、一般公安局法医出具的伤情鉴定书,公安机关自行到法医处领取,领取后公安机关会告知伤者鉴定结果; 5、另外关于伤情鉴定复议,一般是在接到伤情告知以后,伤者就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对伤情鉴定复议; 6、伤情鉴定的复议是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一般情况下伤情鉴定只能复议一次。 被打伤派出所立案程序是如下操作: 1、必须先有人报案当事人,或者目击者等旁人; 2、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民事纠纷,治安案件一般都只是留个案底; 3、不予收费,公安机关处理事情是不收费的; 4、当案件侦查,审理完毕,或者案件不需要继续侦查审理等其他情况,公安机关将予以撤销立案。 综上所述,被打伤对于受害的一方来说是可以向派出所报案来进行处理,从而执法人员就会按流程来进行办理,如果所受到的伤已经达了轻伤的级别,那么就会按刑事的条款来进行立案处理,所以,对于不同的案件所处理的方式就会不一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