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顺利离婚与忧郁症的关系 |
释义 | 分居与离婚的法律问题。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精神正常情况下可向法院起诉离婚或提出协议离婚。夫妻分居需注意分床不等于分居,分居不需登记但可签订协议作为证据。证明分居事实需收集证据。夫妻间有扶养义务,离婚需感情确已破裂。夫妻协商一致可到登记机关办理离婚,协议内容包括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财产分割等。忧郁症是一种神经官能症症状,需注意心理健康。 法律分析 可以。 如果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离婚或提出与丈夫协议离婚,都属于合法的途径。 老公如果同意的话,双方可以写个离婚协议书。不同意的话,对方起诉是她的权利,也没法阻止,应诉即可,提出不符合离婚调解的理由并不同意离婚。 夫妻分居的时候要注意 1、分居的原因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导致的两地分居,以及因住房问题造成的夫妻不能同室而居。 2、分床不是分居 对于分居的理解,一般指分床分食分开居住,同居一个住所各在各自房间睡,不过性生活,这种分床,一般不认为是分居。分居强调的是夫妻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而不是单方面的不履行义务 3、分居是否要登记,分居协议有用吗 在我国,并不存在登记分居的制度,因而分居不必登记。 夫妻双方同意分居并签订分居协议,可以作为分居的证据,有助于日后诉讼时法院查清分居的事实,因而是有益的。 4、如何证明分居事实 夫妻双方虽然存在着分居的事实,但当对方否认、而自己没有证据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法院对分居事实将不会予以认定。因而,在单方面做出分居决定时,应注意做好分居的证据收集和保全工作,书信来往、录音录像、证人证言、另寻住所的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等等,都可以成为证明分居的证据。 什么是夫妻间的扶养义务 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婚姻的效力而产生的。夫妻扶养义务即夫妻在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的义务,为生活保障义务。其目的在于保障夫妻共同生活,是婚姻关系的必然要求。在一般情况下,这种扶养义务是在夫妻共同生活中实现的。夫妻间的互相扶养,既是义务也是权利。夫妻都有扶养对方的义务,同时,也都有要求对方扶养的权利。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忧郁症是神经官能症的一个症状,它是由于用脑过度,精神紧张,体力劳累所引起的一种机体功能失调所引起的疾病。它包含了失眠症、焦虑症、疑病症、恐惧症、强迫症、神经衰弱、神经性呕吐等多种病症。 结语 离婚是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可以准予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需要在离婚协议上明确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内容。分居不必登记,但签订分居协议有助于日后诉讼时法院查清分居事实。对于夫妻的扶养义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婚姻效力而产生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的义务,也是夫妻的权利。离婚是合法的途径,但需满足法定条件。忧郁症是一种神经官能症状,由于过度用脑、精神紧张、体力劳累所引起的机体功能失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婚姻家庭权益第六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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