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为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深圳交警根据相关规定对涉电动二轮车违法实施举报有奖。其中,举报伪造、变造电动二轮车登记备案标识(号牌)的,经查实每宗奖励1000元;举报使用伪造、变造或盗用、套用电动二轮车登记备案标识(号牌)的,经查实每宗奖励1000元;举报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电动二轮车的,经查实每宗奖励200至500元。 法律依据: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新闻机构每年应定期公示新闻记者证持有人名单和新申领新闻记者证人员名单,在其所属媒体上公布“全国新闻记者证管理及核验网络系统”的网址和举报电话,方便社会公众核验新闻记者证,并接受监督。 第三十条 被采访人以及社会公众有权对新闻记者的新闻采访活动予以监督,可以通过“全国新闻记者证管理及核验网络系统”等途径核验新闻记者证、核实记者身份,并对新闻记者的违法行为予以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