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基金销售过程中,基金销售人员有义务向投资者披露基金的风险与收益情况,如果基金销售人员存在欺诈或虚假宣传,投资者可以要求撤销交易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需要全面了解基金的信息,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员工不得捏造、散布虚假信息,不得进行虚假宣传。禁止使用散布虚假信息、影响证券市场公正交易的虚假交易等手段操纵证券价格或者证券市场。投资者因此受到损失的,有权依法向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员工追究法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披露虚假情况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交易相当于未成立的,住百合各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受托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欺诈、误导基金投资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