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盖厂房办公楼手续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缴纳白蚁防治费、申请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房屋所有权证》。 2.到发展改革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核定基本建设投资额度。 3.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建设用地批准书、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4.到环境保护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申报和夜间作业许可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试运行审査决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5.到电力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用电审批。 6.到公安局消防部门办理建筑工程和内部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 7.到气象局办理建设项目防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项目防雷竣工验收。 8.到水利局办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批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9.到人民防空办公室办理地下工程建设兼顾人防要求审批或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以及单位人防工程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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