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没有签订借款合同,仅仅依据银行转账记录(准确来说是金融转账凭证)起诉主张存在借贷法律关系非常困难,因为只要被告否认存在借贷关系,并只需提供初步证据证明原告主张的借款关系的待证事实存在真伪不明,法官就会让原告提供除银行转账记录之外的其他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如果此时原告拿不出其他证据,则原告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七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