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房产单方可以抵押吗 |
释义 | 夫妻共同房产,属于共有财产,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夫或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分权应怎样理解 夫或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分权的理解为:夫妻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是平等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决定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重要决定,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如果别人有理由相信这是夫妻双方的共同意图,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二、夫妻双方财产一方签字出售协议有效么 如果是一方擅自出售夫妻共同财产是没有效的。因为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时,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民法典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所以,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售他人是没有效的。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和义务: 1、处理权平等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 2、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该处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该善意第三人。 3、承担一定的义务 家庭生活的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不足时,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分担。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所负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时,则由个人财产负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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