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允许当前显名股东将股权转让给隐名股东。同时,其他股东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 2、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隐名股东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印花税在地税部门,所得税个人在地税部门,单位在国税部门); 4、提交公司相关文件,交纳税费,办理完税凭证; 5、股东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一、显明股东出售隐名股东股权承担什么责任? 显名股东虽然只是名义上的股东,但是隐名股东转让股权,显名股东是具有优先购买权的。隐名股东可以依法转让股权。如股权转让的受让人明知其系隐名股东,且公司及其他登记股东均未对股权转让提出异议,则《股权转让合同》合法有效。显名股东是名义股东,股东权利只能以他的名义来行使。因此,隐名股东要控制公司,必须约定好股东权利行使方式,比如行使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等必须通过隐名股东同意,显名股东必须按照隐名股东的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等。必要时,甚至可以要求显名股东将某些股东权利的行使不可撤销地委托给隐名股东、其职员或其信任的第三人,并提前出具行使股东权利的必要手续。这样的约定可以有效保障隐名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 二、发生股权转让协议纠纷有哪几方面 发生股权转让协议纠纷有以下几方面: 1、部分股东隐瞒并冒充其他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出让人不履行协议义务,协助受让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者受让人不履行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3、一方起诉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4、隐名股东代替挂名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经其他股东同意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侵犯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