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永顺县疫情防控电话号码 |
释义 | 永顺县疫情防控电话号码:0743-5226125 一、疫情期间,如何做好个人防护 1.科学戴口罩 切记:佩戴口罩前,应先洗手,并选择合适尺码的口罩(儿童应选择儿童尺码)。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佩戴口罩后,应避免触摸口罩;若必须触摸口罩,在触摸前、后都要彻底洗手。在跨地区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 注意:不要上下或者内外反戴口罩,更不要戴口罩时露出口鼻。 2.勤洗手 外出时,更要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洗手时尽量用流动的水,并使用肥皂或洗手液。手上无可见污染物时,可用手消毒剂揉搓双手20~30秒。 3.遵守1米线,少聚集 排队、付款、交谈、运动、参观时,要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尽量不组织和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弘扬节约风尚。 4.注意咳嗽礼仪 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无纸巾时用手肘代替,注意纸巾不要乱丢。 5.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保持家庭干净整洁,多开窗通风;加强身体锻炼,坚持作息规律, 保证睡眠充足,保持心态健康;健康饮食,戒烟限酒;有症状时,及时就医。 6.积极接种疫苗,及早加强免疫 接种疫苗仍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对减少重症和死亡效果明显。请符合条件的市民朋友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完成全程免疫满6个月的市民朋友进行加强免疫。已完成疫苗接种的朋友们,依然不可放松警惕,仍需坚持做好个人防护。 7.及时主动报备,配合防疫措施 如有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或与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或为同时空伴随人员,或接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报备的电话、短信通知等,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制定本法。第二条 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 国家发展现代医学和中医药等传统医学,支持和鼓励开展传染病防治的科学研究,提高传染病防治的科学技术水平。 国家支持和鼓励开展传染病防治的国际合作。第九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有关制度,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与防治传染病的宣传教育、疫情报告、志愿服务和捐赠活动。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居民、村民参与社区、农村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活动。 第十条 国家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教育的公益宣传。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 医学院校应当加强预防医学教育和科学研究,对在校学生以及其他与传染病防治相关人员进行预防医学教育和培训,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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