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土地综合整治是在一定的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推动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规模经营、人口集中居住、产业聚集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项系统工程。 土地综合整治事关长远、牵动全局,只有拓宽视野,整体谋划,创新思路,统筹推进,才能实现“政府得土地、农民得实惠、城乡得发展”。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不仅能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还能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农业农村提供发展空间,助推乡村振兴,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最佳典范。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四大好处 : 1、对农民而言,就是“三充分一持续”; 2、对土地而言,新增了耕地面积,优化了土地结构,促进土地的流转,适于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生产; 3、对投资商而言,可以通过参与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获得土地投资收益,同时,还可以获取政府在税收、土地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的政策扶持,享受土地综合整治优惠政策; 4、对产业而言,通过建新土地的平移使用,使我区土地后备资源更加丰富,通过科学规划,可为汽车产业、商贸、现代物流、城市地产等提供土地储备,逐步形成三次产业良性互动发展格局,打造复合型产业增长极。 综上所述,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将农村土地资源转化为农房建设资金,用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关于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的要求,制定土地整理方案,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土地整理方案,对闲散地和废弃地有计划地整治、改造。土地整理新增耕地,可以用作建设所占用耕地的补充。 鼓励社会主体依法参与土地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