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会征求双方意见是否愿意调解。如果双方都愿意,法院就会主持调解。一方不愿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会择日宣判。调解程序的启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具体流程如下:1、申请。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立案法官向原告明示,可以申请进行立案调解。当事人申请进行立案调解的案件,由原告填写立案调解申请书。2、调解。进入立案调解程序的案件,及时告知被告并征求其意见,依法告知调解人员姓名、立案调解期限及申请回避等有关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3、制作调解书。对于达成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案件,依法制作调解书并在三日内送达,告知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等相关权利义务。在规定期间内无法达成一致的,告知原被告不再进行立案调解,及时将案件移送审判庭审理。立案调解工作原则上在立案后十日内进行,确需延长立案调解期限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和法院院长批准,可适当延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