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车流量较多的基地(包括出租汽车站、车场等)、其通路连接城市道路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距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点量起不应小于70m;(是2条道路的平直交点,还是转弯起点处?) 二、距非道路交叉口的过街人行道(包括引道、引桥和地铁出入口)最边缘线不应小于5m; 三、距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0m; 四、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等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m; 五、当基地通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连接; 六、与立体交叉口的距离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应按当地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和路政管理。 第四条 城市道路管理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和建设、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城市道路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道路管理的科学技术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