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召开党员大会的话,党员人数就是应到会人。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第二十八条 实行差额预选时,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的,方可列为候选人。 第二十九条 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