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庭审完了为什么没有宣判?
释义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后,人民法院作出宣判的,会在规定的期限内出具判决书。开庭后迟迟不出判决书的原因可能是案件中止审理,或者现在审理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12:3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