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根据社保政策的相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三年内中断缴费不超过三个月的允许进行补缴。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费,须与职工存在劳动关系,同时以就业管理部门确认的在本单位开始的就业时间,作为您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费的开始时间。职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中断缴费超过三个月以上,以及未按照规定在三个月内及时参保缴费的,视为中断参保。中断参保后再次参保正常缴费六个月以上才能享受医疗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