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过一个月注销户口会怎样 |
释义 | 超过一个月注销户口,只会扣头警告,超过期限,可能会受到处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治安行政处罚。 注销户口需要手续如下: 1、出国定居人员户口注销,凭出国护照、户口本直接到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同时收缴身份证; 2、参军入伍户口注销,凭入伍通知、户口簿、入伍人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3、死亡人员户口注销,正常死亡的,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火葬场出具的火化证明、户口本、死亡人居民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居民非正常死亡的,需持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或火葬场的火化证明、户口本和死亡人居民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 4、无上述证明的,可以凭村委会、居委会证明或单位证明,经辖区民警核实后给予注销。 注销户口条件如下: 1、身份证肯定是不能再使用了,死亡户口被注销需要交回死亡公民的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销毁; 2、注销户口未上缴身份证,也是不可以再使用的。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3、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4、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5、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综上所述,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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