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权流转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土地使用权流转方式有:出租(转包)、互换、转让、入股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土地且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一、土地流转合同怎么签才有效 1、流转方没有具备土地使用权基础。签订人要么不是户主本人要么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村集体越权发包。有些时候权利人还一地多签,整出许多流转合同。2、不采用规定的统一格式文本、不按合同条款约定规范填写。受让方自行拟定合同条款,合同的式样和内容与统一格式文本差异较大。3、合同用词不当。有的土地流转明明是出租,但合同却把“出租”写成“转让”,这其中的差别是,出租承包土地,农民仍享有土地承包权;转让承包土地,农民将失去土地承包权。4、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没有落款日期,不知合同何时签订,也没有表明合同的生效日期。合同手写部分字迹潦草,任意乱画,不整洁,甚至看不清楚。合同中未能说明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变更、合同解除的基本条件,以及对于合同生效期内出现纠纷的处理方法。5、流转合同中的年限、金额、付款方式等要约定清楚。白纸黑字定明白,否则很容易牵扯到纠纷。6、流转合同经过双方签订后,最好去相关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否则很容易被判定为无效合同。7、流转合同中要写明纠纷处理的方法。规定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变更、合同解除的基本条件,以及对于合同生效期内出现纠纷的处理方法。 二、农村土地入股必须入吗 不是必须,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是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在当前市场经济快速发展逐步完善的形势下,土地的正常快速流转,是土地作为财产性权利能够快速升值的唯一出路。随着大城市、小城镇模式的城镇化建设加快,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向城镇,农村土地闲置量加大,加之国家鼓励适合企业经营的工商资本进驻农村,使得农村土地的利用问题凸显,与此相关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问题已成为多数学者乃至整个学术界研究“三农”等农村问题的热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已成大势所趋,其中,入股这一流转方式逐渐被土地承包权人和企业所接受并呈发展之势。 三、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 村民承包农村土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后,就取得农场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人,有权依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如果是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它方式承包的,那么取得的承包经营权则属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享有,即采取其它承包方式获得承包经营权的,其应属于个人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第四十六条 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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