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企业的增值税的计算一般情况下是应纳税所得额=增值税的销项额-增值税的进项额2、交了多少增值税都不会说明企业有什么问题,仅仅体现出货物流通环节的数量达到什么规模。无论企业缴纳多少增值税,对企业利润没有影响。原因:增值税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就是应纳增值税额。增值税是价外税,在会计核算中,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与成本费用无关,提取销项税和进项税额抵扣都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与财务费用无关,也不反映到利润表里。增值税不同于价内税——营业税,既然与成本费用无关,当然就与利润无关,更不会在利润中体现,增值税无论你交多少,都与利润没有关系,至于你交了多少,并不减少利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