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具体方法是: 一、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经过股东会决议来退出挂名监事; 二、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挂名监事自己员工辞职。 但是因为监事员工辞职导致监事人数少于法律规定人数,则在新监事任职之前,员工辞职监事需要继续履行职责。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监事职责: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二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 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员工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