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改房以前一般是单位上的福利房也称集资房,当时土地的性质为划拨,当时是有国家出70%,单位出30%然后取得土地的出让权。房改以后都卖给了个人,也就是可以上市交易了,但是一部分单位的土地证是单位上的大证,现在缴纳土地出让金,也就是土地使用权归你所有了,以前是单位上的土地使用权,现在归个人是要交纳出让金的。但是土地的性质一般还是划拨,个别城市不同。 法律客观: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