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贴息怎么办理 |
释义 | 公积金贴息的办理如下: 1、如果你有公积金的话但是不能贷款,可以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寻求贴息贷款。 2、贴息贷款不是个新生事物,但确有不少人对此不甚了解,结果是放着能够节省利息的贷款方式不用,白白浪费了很多钱。其实,贴息贷款是公积金贷款的变种,是专门为那些缴纳了公积金、却没能享受到公积金贷款的人而设的。 3、办理贴息贷款的流程很简单:借款人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相应材料,申请贴息贷款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借款人资料审批,给予借款人一定贴息额度担保中心确定是否为其提供担保银行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意见,审批通过后发放贴息贷款。 4、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如不缴纳或没有连续缴纳公积金,贴息将马上终止。 5、受理网点 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承办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村商业银行3家,即日起3家承办银行的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网点可正式受理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 6、贴息对象 贴息贷款申请对象是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新购买自住住房,并同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和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人。 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可自愿选择申请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贴息贷款;公积金贴息贷款的借款人,视同为使用公积金贷款,适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规定。 7、贴息规则 公积金贷款贴息遵循先付后贴的原则。借款人先按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归还贷款本息,贴息款项由公积金中心在还款次月委托承办银行转入借款人的还款账户,商业贷款利率超过国家基准贷款利率的部分不予以贴息。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及预警机制管理办法》 第三条 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可自愿选择公积金贷款或贴息贷款业务。 第四条 贴息贷款申请人享有与公积金贷款相同的权利义务,记录为一次公积金贷款,按公积金贷款管理原则进行管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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