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姻制度基本原则如下: 1、婚姻自由原则; 2、一夫一妻制原则; 3、男女平等原则; 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 5、实行计划生育的原则。 婚姻制度在新中国成立后的改革: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开始进行社会制度的大规模改革,婚姻制度也受到了深刻的变革。1950年,颁布了法律,明确规定一夫一妻制度是法定婚姻制度,宣告了从一夫多妻制到一夫一妻制的转变。此外,还明确规定,男女在结婚时应当自愿,并且男女在婚姻中应当平等相待,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婚姻制度的改革给我国社会带来了深刻的影响。一夫多妻制度的废除,为女性争取了平等地位,也让家庭关系更加和谐。同时,一夫一妻制度也更利于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 综上所述,婚姻制度的改革不仅为女性争取了平等地位,也让家庭关系更加和谐,同时更利于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