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凭结婚证、男女双方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申请表;2、填好申请表,到所在村(居委会)签署意见;3、到计划生育服务部门孕检,如怀孕,先流产;4、凭申请表、计划生育服务部门的孕检证明和夫妻两人合影(办理二孩的全家三人合影),到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章。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章。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