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之公证与诉讼 |
释义 | 案情简介 法理分析 详细分析关于60万元的存款 可知: ❤ 其一:公证 1、假如甲、丙、丁知道该笔存款的取款密码,甲、丙、丁其中一人或一人以上可直接持存款凭证到银行把该笔存款取出,然后按照甲40万,丙10万,丁10万分配,同时保留60万存款分配的书面凭证(需甲、丙、丁签字或捺手印),以防后续因存款继承引起纠纷。 2、假如甲丙丁无从知道该笔存款的取款密码,那么甲丙丁要继承(取出或转存)该笔条款又分为两条路径,其一是向该笔存款银行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遗产继承权证明书。根据中国公证协会《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具体操作步骤为: 1)甲丙丁共同向该银行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遗产继承的公证申请;在本案中甲丙丁需提供公证申请书,公证处有模板或者自己也可以写 2)提交以下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在本案中即提供甲、丙、丁的身份证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在本案中即由乙去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公安机关出具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 (三)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在本案中即乙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四)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在本案中无此项 (五)继承记名财产的,应当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原件;在本案中为乙的60万存款单 (六)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在本案中无此项 (七)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在本案中无此项 (八)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应当提交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声明书;在本案中无此项 (九)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在本案中甲需提供其为丁的母亲的证明,可到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其与丁的亲属关系证明 (十)监护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明。在本案中可用上面第九项的亲属关系证明 3) 丙丁拿到公证处出具的公证文书之后,到该笔存款的银行办理过户或者支付手续,到此甲丙丁才能实实在在享有该笔存款的所有权。 ❤ 其二:诉讼 当事人也可向长宁区人民法院以遗产继承纠纷的理由起诉,要求调解或判决。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到居住地的继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提交遗产纠纷起诉状登记立案; 2)提交一下证明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在本案中即提供甲、丙、丁的身份证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在本案中即由乙去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公安机关出具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 (三)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在本案中即乙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另外还有户口簿,甲乙的结婚证等 (四)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在本案中无此项 (五)继承记名财产的,应当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原件;在本案中为乙的60万存款单 (六)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在本案中无此项 (七)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在本案中无此项 (八)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应当提交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声明书;在本案中无此项 (九)法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在此提醒各位走诉讼程序的当事人,一旦决定走诉讼程序解决问题不要心急怕麻烦,总想一步到位是不可能的 3)立案之后,申请法院进行调解。 4)甲丙丁拿到人民法院生效的调解书之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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