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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财产分割如何收费
释义
    离婚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法院不另行收费;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等。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十三条第二项
    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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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23:5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