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通常包括6个副职位。1、国家级正职:一级2、国家级副职:二级至四级3、省部级正职:四级至八级4、省部级副职:六级至十级5、厅局级正职:八级至十三级6、厅局级副职:十级至十五级7、县处级正职:十二级至十八级8、县处级副职:十四级至二十级9、乡科级正职:十六级至二十二级10、乡科级副职:十七级至二十四级11、股所级正职:十八级至二十六级12、股所级副职:十九级至二十七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第二十一条 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家规定。 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公务员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可以互相转任、兼任;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可以晋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 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领导职务、职级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领导职务、职级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以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