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停车场只停放不保管是否合法 |
释义 | 停车场只停放不保管不合法。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政策的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机动车停放场所所在城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具体标准。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3种定价形式。 对社会反应强烈,明显不合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所在地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及时纠正,所在地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未及时纠正的,上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 法律依据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保护车主和机动车停放业务经营者的法权益,促进汽车消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七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时,应综合考虑停车场所设施等级、地理位置、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 (一) 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合理经营成本、依法纳税、保本微利的原则核定。 (二)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合理经营成本、依法纳税的原则核定。 (三) 经营成本按照停车场维护、管理所需支出,在合理定岗、定员的基础上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区停车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规范停车场经营成本的指导性意见,指导停车场经营企业加强管理,降低成本。 (四)交通肇事、违章被强制拖离现场车辆,应按就近停放的原则处置,其收费标准按所停放停车场所的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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