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邻接权是指与著作权相关、相近似的权利,是指作品传播者的权利。 2.表演者,是指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表演者权是表演者基于对作品的表演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著作权法》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1)表明表演者身份 (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上述第一、二项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其他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演出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3.录音录像制作者权,是指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制品和录像制品所享有的许可或禁止他人复制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一、著作权侵权由哪些具体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录音录像制品,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邻接权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邻接权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邻接权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