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四要五严禁“是2016年贵州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贵州省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落实惠民政策行为规范(试行)》提出的74个字的制度规范。“四要”指的是:一、要深入群众,了解寨情民意; 二、要公开透明,规范权力行使;三、要民主决策,确保公平公正; 四、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 法律依据:贵州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贵州省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落实惠民政策行为规范(试行)》 “四要”:一、要深入群众,了解寨情民意; 二、要公开透明,规范权力行使;三、要民主决策,确保公平公正; 四、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 “五严禁”:一、严禁优亲厚友;二、严禁吃拿卡要;三、严禁虚报冒领;四、严禁截留挪用;五、严禁贪污私分。 |